广东商学院教工网球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由校工会组织成立广东商学院教职工网球协会,学教工网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网球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本校教职工网球爱好者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社团。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网球爱好者,宣传、普及、推广网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各地区、各高校网球协会、网球爱好者之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广东商学院知名度。

第二章 协会职责

第四条 协会的职责是:

 (一)宣传体育运动知识,学习网球竞赛规则,学习网球各项基本技术。
  (二)组织会员坚持网球运动锻炼及网球基本技能、基本动作训练。
  (三)负责各类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定期举行会员间的网球比赛。
  (四)增进校内外网球爱好者的沟通联谊,并加强与兄弟院校、单位的交流,切磋球技,共同提高网球水平。

第三章 协会会员

第五条 参加网球协会的条件
     (一)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有一定网球基础的或想学习网球技巧的本校教职工。

(三)入会程序:凡申请成为会员的,应正式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登记后即为协会会员。 
 
    第六条 网球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协会管理及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 网球协会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主动向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2-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教练、理事若干人组成。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安排处理日常工作 。
  第九条 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两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理事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全体会员会议,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审核协会经费预、决算报告。
  (三)讨论会员提出的重大问题,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讨论、协商、决定协会荣誉职务人选,审议批准入会申请和退会申请。
  (五)定期向校工会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
  (六)调整机构和其他必要事项。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一条  活动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拨款。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团体、个人赞助。 
  第十二条 经费的管理使用
  (一)经费设专人管理,帐目必须公开。
  (二)经费只用于本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有关具体活动。
  (三)经费预、决算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日常财务管理由秘书长负责。

 

第六章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协会成员通过,报校工会批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于协会正式成立起既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广东商学院教职工网球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