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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浏览次数:5


粤财大教工〔2017〕7号

各代表小组、各位代表: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我校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特向各位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3月7日—3月14日(会议期间亦可受理)

二、提案要求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各代表小组应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积极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从校情出发,提出可行并具有建设性意见的提案。

(二)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至少有2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方为有效。提案也可以由代表团集体提出,代表团团长签名方为有效。

(三)提案内容

1.提案内容应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问题;(2)有关教学、科研、管理、福利、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2.凡不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四)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内容包括三部分:(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三、提案办理

(一)提案审核

提案审核工作由教代会提案组负责。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

2.是否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3.提案填写是否规范;

4.提案人是否具备资格。

(二)提案落实

1.召开提案工作会议,对提案进行审理分类;

2.分管校领导签署落实意见;

3.相关部门处理落实;

4.将实施结果意见反馈提案人。

四、提案提交

请各代表小组于3月14日前统一将提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校工会(综合楼817室,179380643@qq.com,联系人:蔡丽霞,电话:84096049)。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2.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正式代表名单

   3.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各代表团组成

   全文点击下载(含附件)

Hztt_2017-03-07_17-18-59_046.doc

 

                                    校 工 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