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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10


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工作落到实处,缓解职工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职工医疗抗风险能力,切实为职工构筑互助互济的健康防线。校工会决定继续组织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参保、续保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1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身体健康

2未参保和参保到期的教职工(详见附件3)。

3. 已参保但未到期的教职工,不在本次参保范围。

4.对参保情况不清楚的教职工,可关注“广东职工互助保障”微信公众号,通过“信息查询”端口进行个人参保查询

二、保障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六类重大疾病的在职职工。

三、保费、互助金及保障期限

每份保费人民币80元,互助金为人民币10000元,每位被保障人参保限额最高为5份,即互助金最高为人民币50000元。保障期限为3年。根据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规定:“参保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同一份数参保。”我校选定每位参保人的参保份数为5份,即交保费400元。

为鼓励教职工关注健康,积极参保,省教科文卫工会和校工会给予首次参保的教职工50元补贴,即首次参保且未享受过补贴的教职工交保费350元。

原来参保过中断后重新参保的人员和20234月到期的续保人员,交保费400元。

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被保障人在保障期满前30天内办理续保手续的,可取消180天的免责期。保障期满后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作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

四、保障范围

各种原发性癌症、首次确诊为癌症且原发灶不明的转移癌、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

详细条款见《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411日起执行)

五、办理要求

(一)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二)由分工会统一负责登记、收费。

(三)新参保和续保人员的名单分开登记。

(四)上交各类材料:

1.报名表:各分工会于316日前将参保名单附件2发送校工会邮箱(xgh@gdufe.edu.cn。有非身份证报名参保的请将证件扫描件,并扫描证件发送邮箱。邮件统一命名:XX分工会20233月职工互助保障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

2.缴纳保费:各分工会收取个人参保费用,统一汇款、转账(需注明“XX分工会20233月职工互助保障”);转账完成后到财务处401打印银行回单;用银行回单和已盖章的报名表在财务处核算科(徐老师处)完成入账并取得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和参保名单(纸质版)交校工会综合楼822

如有疑问请致电84096049,联系人:蔡老师,逾期不再办理。

账号名:广东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银行账号:440501431901000016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4年1月1日起执行).docx

附件2:2023年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xls

附件3: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已到期和未到期人员名单.xls



                                                校 工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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