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由校工会组织成立广东商学院教职工网球协会,学教工网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网球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本校教职工网球爱好者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社团。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网球爱好者,宣传、普及、推广网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各地区、各高校网球协会、网球爱好者之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广东商学院知名度。
第二章 协会职责
第四条 协会的职责是:
(一)宣传体育运动知识,学习网球竞赛规则,学习网球各项基本技术。
(二)组织会员坚持网球运动锻炼及网球基本技能、基本动作训练。
(三)负责各类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定期举行会员间的网球比赛。
(四)增进校内外网球爱好者的沟通联谊,并加强与兄弟院校、单位的交流,切磋球技,共同提高网球水平。
第三章 协会会员
第五条 参加网球协会的条件
(一)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有一定网球基础的或想学习网球技巧的本校教职工。
(三)入会程序:凡申请成为会员的,应正式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登记后即为协会会员。
第六条 网球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协会管理及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 网球协会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主动向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2-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教练、理事若干人组成。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安排处理日常工作 。
第九条 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两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理事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全体会员会议,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审核协会经费预、决算报告。
(三)讨论会员提出的重大问题,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讨论、协商、决定协会荣誉职务人选,审议批准入会申请和退会申请。
(五)定期向校工会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
(六)调整机构和其他必要事项。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一条 活动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拨款。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团体、个人赞助。
第十二条 经费的管理使用
(一)经费设专人管理,帐目必须公开。
(二)经费只用于本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有关具体活动。
(三)经费预、决算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日常财务管理由秘书长负责。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协会成员通过,报校工会批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于协会正式成立起既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广东商学院教职工网球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