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13-09-23
粤财大教工〔2013〕2号
各分工会:
因学校校内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等人员调整,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开展工会工作,拟对部分分工会设置和分工会班子作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分工会设置的调整
1.成立联教分工会;
2.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分工会更名为经济贸易学院分工会;
3.财税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财政税务学院分工会;
4.旅游学院分工会更名为地理与旅游学院分工会;
5.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工会更名为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工会;
6.政治与教育学院分工会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分工会;
7.撤销教务成教分工会;
8.撤销资源与环境学院分工会;
9.撤销公共外语教学部分工会。
二、调整后的分工会设置
1.机关一分工会(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息办)、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工会、校团委、校友总会办公室、华商学院党委);
2.机关二分工会(包括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离退办)、教务处(招生办)、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
3.机关三分工会(包括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4.机关四分工会(包括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处、保卫处(武装部)、门诊部);
5.机关五分工会(包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投标中心、广东省电子商务市场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流通经济研究所(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县域经济研究所、旅游管理与规划研究院、学报编辑部);
6.联教分工会(包括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7.经济贸易学院分工会(包括经济贸易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
8.金融学院分工会;
9.财政税务学院分工会;
10.工商管理学院分工会;
11.会计学院分工会;
12.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
13.地理与旅游学院分工会;
14.法学院分工会(包括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15.信息学院分工会;
16.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工会;
17.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18.人文与传播学院分工会;
19.艺术学院分工会;
20.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分工会;
21.体育教学部分工会;
22.教育技术中心分工会;
23.图书馆分工会;
24.三水校区分工会(含三水校区辅导员)。
三、分工会班子的调整
各分工会根据本分工会的实际对班子进行调整。分工会设主席1人,文体、宣传委员1人,女工、生活委员1人。分工会班子的调整工作要在各单位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通过民主方式推选群众观念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工会工作的同志担任班子成员。
请各分工会于9月28日前把班子调整情况报到校工会(办公楼701)。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工会
二Ο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