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07-07-19 原浏览量:966
各部门工会:
我会于2003年5月组织我院633名教职工参加了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会“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期三年,今年5月到期。三年来已有5名教职工患者获得共5万元的赔付,该种互助形式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欢迎。经研究,我会决定组织未参保的教职工参保,已参保到期的教职工续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保障对象
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以往从未患过本计划规定的特种重大疾病)的我院在职职工。
二、保费、保期
保费80元/份,保额10000元/份,保期3年。我院教职工可选择1份、2份、5份中的任何一种参保。
三、保险范围
各种原发性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非典型性肺炎。
详细条款见《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2006年版)。
为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省教育工会给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教职工首期保障费补助20元/人,院工会补助30元/人。即首期参保的教职工自费30元可获得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1份。
四、办理
教职工参保以自愿为原则,由部门工会登记、收费,于5月18、19日将参保名单、保费交院工会办公室(办公楼701房),逾期不候。参保名单须用EXCEL格式A4纸打印,并用软盘或U盘拷贝一起送交。
已参保还未到期的待保险到期后再续保。
附件:
1.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2006年版)
2.《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会员名单》表格(可在院工会网站http://gsgh.gdcc.edu.cn/下载)
3.2003年参保的教职工名单
院 工 会
200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