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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商学院第四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浏览次数:24


原发布日期:2007-09-12  原浏览量:898

各位代表:

第四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定于4月13日召开。提案征集是教代会重要内容之一,希望代表们以主人翁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从校情出发,实事求是,反映学校大事,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递交提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

每项提案的提出,提案人应有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 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提案也可以由代表团集体提出,代表团团长为主提案人。

二、提案内容

1.提案内容应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1)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方面的问题;(2)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治理、基建等方面的问题;(3)涉及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2.凡不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组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1)提案名称;(2)案由;(3)具体建议、措施。

4.提案书写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四、提案审核

提案审核工作由教代会提案组负责,审核提案是否符合:(1)党和国家的政策;(2)本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3)提案规格填写;(4)提案人资格。

五、提案的落实

按提案表规定的程序落实。

请各代表于2007年4月6日前将提案交到工会办公室(办公楼701室)。特殊情况,会议之前或期间均可受理。

 



附件:

1.广东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http://gsgh.gdcc.edu)

2.广东商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正式代表名单

 




                                                                     院 工 会

200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