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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家庭参加“广州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浏览次数:20


原发布日期:2007-09-12  原浏览量:926

各部门工会: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关于开展广州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要求每个部门工会推荐1户家庭参加“广州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家庭成员有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能够运用电脑、网络等现代资讯,不断学习吸纳新知识、新文化。

2.有浓厚的家庭学习氛围,家庭藏书不断充实更新,家庭成员经常阅读有益身心的报刊、诗词、典籍及科普知识。

3.家庭成员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家风淳朴,勤俭清廉,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热心公益,家庭和谐。

二、参评办法

各部门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将广州市“书香家庭”评选申报表及家庭读书先进事迹(800字)一式三份与同电子版于2007年1月22日前送交院工会(办公楼701)。

特此通知。

 



附:广州市“书香家庭”评选申报表


 



院 工 会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