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提案人 | 提案内容 | 处理 部门 | 处理意见及建议解决方案 | 处理结果 |
1 | 涂争鸣 | 艺术系列教师科研成果认定标准与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 | 科研处 人事处 | 《广东商学院文学艺术作品和体育竞赛获奖成果认定标准与工作量计分办法》(粤商院〔2006〕72号)作为《广东商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修订稿)》(粤商院〔2005〕141号)附件三已于2006年5月10日出台,《办法》对艺术类创作作品的计分作了明确规定。 | 已解决 |
2 | 林 强 | 明确艺术类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成果 的认定与计分标准 | 人事处 | 《广东商学院文学艺术作品和体育竞赛获奖成果认定标准与工作量计分办法》(粤商院〔2006〕72号)作为《广东商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修订稿)》(粤商院〔2005〕141号)附件三已于2006年5月10日出台,《办法》规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不能折算为指导教师的创作成果工作量。 | 不能解决 |
3 | 苏武俊 庞革英 刘 芳 陈庆建 | 改革交通补贴(由现在的暗补改明补) | 资产处 | 由于车改问题涉及面较广,待省直机关车改实施后再研究。 | 不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