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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健康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浏览次数:3


发布日期:2012-06-26  

 

 

各分工会:

为了缓解教职工的工作压力,促进教职工之间沟通与交流,构建和谐广商,学校将开展2012年健康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7月1日—11月13日

二、组织形式:由分工会自行组织(时间、地点自定),可分批组织,但不得超过两批(不参加活动者将视为放弃资格)。

三、参加人员:本分工会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活动费用:由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承担。按500元/人标准及实际参加活动的人数予以报销。

五、活动要求

1.不占用工作时间组织活动。

2.活动须交由有资质的旅行社承办,开展活动前5天将有关方案、旅行社资质证明材料报校工会和人事处审核。

3.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不参与危险项目。

4.必须为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购买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

5.报账项目范围:住宿、用餐、交通、门票、奖品等。如果开具的是旅行社发票,需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明各种费用。

6.报账时需提供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名单,作为核定参加活动的实际人数。开展活动的发票须有分工会主席签字,并于12月6日前经校工会和人事处审签后报账。

7.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供活动新闻稿和照片。

 

 

 

校工会     人事处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