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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登白云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浏览次数:24


原发布日期:2015-11-24  

 各分工会: 

为了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校工会定于12月5日举办登白云山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在编在岗教职工、非编员工(三水校区非编员工的登山活动由三水校区分工会自行组织)

二、时间

12月5日(周六)

三、报名

各分工会请于11月27日(周五)将参加登山活动的在编以及非编人数报校工会,同时领取登山门票。

四、活动费用

凡参加登山活动的教职工按每人100元标准发放活动费,活动费按实际参加人数予以报销。在编在岗教职工活动费由工会经费支出,凭签到表到校工会审签报销;非编员工活动费由非编职工活动费支出,凭签到表到人力资源处审签报销。

五、交通安排

各分工会请于11月27日(周五)前将登山活动乘车报名表的电子版发到校工会。

1.发车:12月5日上午8:30分别在校内、赤岗小区、广州大道南(天雄布市路口)、磨碟沙教师村、江南大道小区、华师教师村发车。

2.回程:不统一安排车辆,校工会按实际参加活动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按10元/人标准给予分工会交通补贴,各分工会凭交通发票到校工会审签报销。

六、有关要求

1.教职工自行登山,并在11:30前到达山顶公园,各分工会组织本分工会教职工在山顶公园开展相关活动。

2.各分工会在登山活动当天做好签到工作,将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编员工分开进行签到(签到表统一用“广东财经大学领款表”),并于12月11日前凭签到表和回程交通发票到校工会、人力资源处审签报账。未参加登山活动的教职工一律不得发放活动费。

3.教职工未参加登山活动所节省的活动费将作为分工会活动费用(非编员工除外),各分工会于12月11日前凭开展活动的相关发票(包括场租费、交通费、门票和餐费等)到校工会审签报销。

七、注意事项

1.遵守白云山管理区有关规定,注意防火、环保;

2.确保登山活动安全、有序,不参与任何有危险的活动项目。

特此通知。

(全文点击下载)

Hztt_2015-11-27_14-50-59_302.doc

 

附件:教职工登白云山活动乘车报名表

 

 

 

                  校 工 会    人力资源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