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16-10-27
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根据海珠区官洲街学院社区居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参评广州市2016年文明家庭。推荐范围是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均可参加。采用分工会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报名。现将《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关于推荐广州市2016年文明家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11月1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发校工会(电子邮箱:179380643@qq.com,电话:84096049,联系人:蔡老师)。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关于推荐广州市2016年文明家庭的通知》
全文点击下载
Hztt_2016-10-27_16-21-46_887.doc
校 工 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关于推荐广州市2016年
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地区妇联,区直属机关、局妇委会(妇工委):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家庭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践行社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评选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粤妇函〔2015〕145号),市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花城人家”广州市家庭文明建设系列活动总体部署,市妇联组织开展广州市2016年文明家庭选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二)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三)学习进取,科学教子
(四)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五)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三、产生办法
各单位在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各地区妇联各推荐2户家庭,局妇委会各推荐1户。区妇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推荐至市妇联,选树广州市2016年文明家庭。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推荐单位充分依托历年开展的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和近年来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将弘扬家庭美德、传承好家风家训、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等内容纳入到文明家庭创建过程中,广泛普及家庭道德规范和文明理念。
(二)坚持标准。各单位要坚持推荐条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开展材料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所推荐家庭的优秀事迹真实、生动、感人,深得群众认可,在引领家庭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三)扩大宣传。各单位要推荐深入挖掘、传播广大群众身边的文明家庭故事,积极培育和选树各类优秀家庭典型,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不断扩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品牌公信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按时上报。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请于11月4日(星期五)前报交区妇联妇儿部,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家庭生活照片2张(JPG格式,照片大小1M以上)发至区妇联邮箱(HZQFL@QQ.COM)。填写推荐表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的WORD文档格式和大小,推荐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
附件:广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海珠妇联
2016年10月11日
联系人:韩 雪
联系电话:89088780
广州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户主 姓名 | 民族 | 家庭人口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家庭 住址 | 联系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约 600 字 必 填 ︶ | ||||||||
主要 事迹 简介 ︵ 续上 ︶ |
年 月 日 | |||||||
单位 (街道) 意 见 | 计生执行情况:
(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妇联 妇委会 团体会员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终 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的WORD文档格式和大小,推荐事迹材料
要求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