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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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登白云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浏览次数:0


发布日期:2011-11-25  

 

各分工会: 

为了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校工会定于12月10日(周六)举办登白云山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在编在岗教职工、非编员工(三水校区非编员工的登山活动由三水校区分工会自行组织)

二、时间

12月10日(周六)

三、报名

各分工会将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编员工分开报名,于12月1日(周四)将登山活动报名表的电子版发到校工会,同时领取登山门票。

四、活动费用

向参加登山活动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编员工每人发放100元活动费,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予以报销。在编在岗教职工活动费由工会经费支出,凭签到表到校工会审签报账;非编员工活动费由非编职工活动费支出,凭签到表到人事处审签报销。

五、交通安排

1.发车:上午8:00分别在校内、赤岗小区、广州大道南(天雄布市路口)、磨碟沙教师村、江南大道小区、华师教师村发车(因大部分交通车是外租车辆,交通车无法按上班路线沿途接教职工,请教职工选择上述地点乘车)。

2.回程:不统一安排车辆,校工会按实际参加活动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10元/人标准给予分工会交通补贴,各分工会凭相关发票到校工会审签报账。

六、有关要求

1.教职工自行登山,并在11:20前到达山顶公园,分工会组织本分工会教职工在山顶公园开展相关活动。

2.各分工会在登山活动当天做好签到工作,将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编员工分开进行签到(签到表统一用“广东商学院领款表”),并于12月13日(周二)前凭签到表和回程租车发票到校工会、人事处审签报账。未参加登山活动的教职工一律不能发放活动费。

3.因有教职工未参加登山活动所节省的活动费作为分工会活动费用(非编员工除外),各分工会于12月16日(周五)前凭开展分工会活动的相关发票(包括场租费、交通费、门票和餐费等)到校工会审签报销。

七、注意事项

1.遵守白云山管理区有关规定,注意防火、环保;

2.确保登山活动安全、有序,不参与任何有危险的活动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在编在岗教职工登白云山活动报名表

Hztt_2011-11-25_10-00-37_563.doc

2.非编员工登白云山活动报名表

Hztt_2011-11-25_10-00-24_985.doc

 

 

                     校工会       人事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