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26
各分工会:
为了缓解教职工的工作压力,促进教职工之间沟通与交流,构建和谐广商,学校将开展2012年健康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7月1日—11月13日
二、组织形式:由分工会自行组织(时间、地点自定),可分批组织,但不得超过两批(不参加活动者将视为放弃资格)。
三、参加人员:本分工会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活动费用:由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承担。按500元/人标准及实际参加活动的人数予以报销。
五、活动要求
1.不占用工作时间组织活动。
2.活动须交由有资质的旅行社承办,开展活动前5天将有关方案、旅行社资质证明材料报校工会和人事处审核。
3.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不参与危险项目。
4.必须为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购买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
5.报账项目范围:住宿、用餐、交通、门票、奖品等。如果开具的是旅行社发票,需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明各种费用。
6.报账时需提供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名单,作为核定参加活动的实际人数。开展活动的发票须有分工会主席签字,并于12月6日前经校工会和人事处审签后报账。
7.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供活动新闻稿和照片。
校工会 人事处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