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工〔2017〕7号
各代表小组、各位代表: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我校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特向各位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3月7日—3月14日(会议期间亦可受理)
二、提案要求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各代表小组应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积极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从校情出发,提出可行并具有建设性意见的提案。
(二)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至少有2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方为有效。提案也可以由代表团集体提出,代表团团长签名方为有效。
(三)提案内容
1.提案内容应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问题;(2)有关教学、科研、管理、福利、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2.凡不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四)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内容包括三部分:(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三、提案办理
(一)提案审核
提案审核工作由教代会提案组负责。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
2.是否属于学校职权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3.提案填写是否规范;
4.提案人是否具备资格。
(二)提案落实
1.召开提案工作会议,对提案进行审理分类;
2.分管校领导签署落实意见;
3.相关部门处理落实;
4.将实施结果意见反馈提案人。
四、提案提交
请各代表小组于3月14日前统一将提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校工会(综合楼817室,179380643@qq.com,联系人:蔡丽霞,电话:84096049)。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2.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正式代表名单
3.广东财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各代表团组成
全文点击下载(含附件)
Hztt_2017-03-07_17-18-59_046.doc
校 工 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