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07-09-12
粤商院教工〔2006〕2号
各位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部门工会主席:
根据学院领导提议,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第五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我院第四届教代会联席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题
1.学习2006年广东省委“一号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广东中作用的意见》;
2.推荐2006年广东省劳动模范。
二、参加人员
第五届工会委员、第四届教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部门工会主席(具体名单附后)
三、时间:2006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
四、地点:第一会议室
本次会议内容重要,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和教学,务必出席会议。
特此通知。
附:参加第四届教代会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广东商学院第四届教代会、第五届工会委员会
(代章)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