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08-09-10
粤商院教工〔2008〕7号
各分工会:
因学校校内机构及中层干部调整,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部分分工会和分工会班子应及时作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分工会设置的调整与更名
1.成立行政三分工会;
2.成立教务成教分工会;
3.成立研究科研分工会;
4.成立财税学院分工会;
5.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
6.成立旅游学院分工会;
7.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分工会;
8.成立艺术学院分工会;
9.成立公共外语教学部分工会;
10.管理学院分工会更名为工商管理学院分工会;
11.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分工会更名为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工会;
12.思想理论教学部分工会更名为政治与教育学院分工会;
13.撤销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
14.撤销旅游与环境学院分工会;
二、调整后的分工会设置
1.三水校区分工会(三水校区辅导员按属地管理);
2.党务分工会(包括党办、院办、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工会、校团委);
3.行政一分工会(包括人事处、外事处、国际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学报编辑部);
4.行政二分工会(包括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校医院);
5.行政三分工会(包括财务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武装部));
6.教务成教分工会(包括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7.研究科研分工会(包括科研处、研究生处、电子商务实验室、法治研究所、国民经济研究所、流通经济研究所、民营经济研究所、县域经济研究所、旅游管理与规划研究所);
8.工商管理学院分工会;
9.法学院分工会(包括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10.会计学院分工会;
11.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分工会;
12.信息学院分工会;
13.金融学院分工会;
14.财税学院分工会;
15.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
16.旅游学院分工会;
17.资源与环境学院分工会;
18.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19.人文与传播学院分工会;
20.艺术学院分工会;
2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工会;
22.政治与教育学院分工会;
23.公共外语教学部分工会;
24.体育教学部分工会;
25.教育技术中心分工会;
26.图书馆分工会;
27.后勤服务集团分工会。
三、分工会班子的调整
各分工会根据本分工会的实际对班子进行调整。分工会一般设主席1人,文体、宣传委员1人,女工、生活委员1人。分工会班子的调整工作要在各单位的党总支领导下进行,通过民主方式推选群众观念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工会工作的同志担任班子成员。分工会主席建议由中层干部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担任。
请各分工会于9月17日前把班子调整情况报到校工会(办公楼701)。
特此通知。
2008年9月5日
广东商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