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09-05-05
粤商院教工〔2009〕11号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健康水平,同时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根据2009年工会工作计划的有关安排(在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登山活动,其中上半年的登山活动由分工会自行组织),校工会定于5—6月开展上半年的登山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时间:5月4日—6月30日
三、组织形式:由各分工会,自行选择登山地点和时间组织登山活动。
四、活动经费:登山的活动经费由校工会承担。活动经费的标准为每人30元,请各分工会于6月30日前凭相关发票(门票、车票)到校工会签审报销。
五、有关要求
1.登山活动是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健身休闲运动,请各分工会做好发动组织工作,尽可能让所有教职工都参与登山活动。
2.请各分工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登山活动并报销活动经费。没有组织登山活动的分工会,活动经费不予报销。
3.各分工会将登山活动情况及照片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送到校工会,校工会将在工会网站宣传各分工会组织的登山活动。
4.在组织登山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防火和安全工作。
校 工 会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