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09-05-05
粤商院教工〔2009〕10号
各分工会:
在过去两年,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行政的支持下,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积极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涌现出一批热心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增强了工会工作的活力和凝聚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先进集体:5个。从我校27个分工会中评选。
2.优秀个人:占所在分工会教职工总人数的8%(详见附件1),其中至少有1名是工会干部。凡我校在职教职工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条件:
(1)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团结和动员教职工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2)注重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所在单位的民主氛围较浓。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
(3)坚持人文关怀理念,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关心教职工,积极帮扶有困难的教职工,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4)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参与面广,成绩显著;
(5)根据分工会的实际,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工会活动,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每年开展具有影响力的活动不少于2次,教职工参与面不少于80%;
(6)积极开展基层“建家”活动,团结协作、思路创新,工作有成效。注重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教职工对分工会工作整体评价较高。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其中至少有1名是工会干部)条件:
(1)顾全大局,维护学校的发展和稳定,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工会工作,关爱集体,乐于奉献,热情为教职工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受群众的信赖;
(3)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积极主动参与校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坚持民主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接受群众监督。
2.申报先进集体,由各分工会按照条件进行自评,获本单位多数教职工认可,提出申报,校工会组织考核,由分工会主席会议投票评选(每个申报单位在会上陈述主要成绩,限时5分钟),评选结果经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上报,经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4.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将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3000元和300元奖励。
五、评选时间及上报材料
请各分工会务必在5月29日前评选完毕,并将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集体测评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到校工会(办公楼701,电话:84096822)。
附件:
1.先进集体测评表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3.广东商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
4.广东商学院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校 工 会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先进集体测评表
申报分工会:
指标 | 基本情况介绍 |
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人员构成情况等) |
班子支持分工会 开展工作情况 | (主要包括班子帮助解决工会工作的实际问题、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研究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会议时应有分工会主席参加) |
民主管理情况 | (主要包括参政议政、工会经费收支公开等) |
为教职工 办实事、 好事情况 | (主要包括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持教职工合法权益等) |
参加校工会 组织活动情况 | (主要包括教职工参与面、所获成绩等) |
分工会自行 开展活动情况 | (主要包括开展活动的次数、活动内容、成效、教职工的参与面等) |
基层“建家” 活动情况 | (主要包括工作思路、工作成效、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