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日期:2009-11-30
粤商院教工〔2009〕24号
各分工会:
为了促进各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吸引更多教职工参与体育锻炼,进一步增强各工会的活力和凝聚力,结合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今年的工会经费预算开支,校工会决定给予各分工会增加1000元的教职工文体活动费。各分工会于12月20日前凭开展教职工活动的相关发票(包括场租费、用球和用水等发票)到校工会签审报销。
请各分工会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发动尽可能多的教职工参与到文体活动当中。
校 工 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原发布日期:2009-11-30
粤商院教工〔2009〕24号
各分工会:
为了促进各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吸引更多教职工参与体育锻炼,进一步增强各工会的活力和凝聚力,结合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今年的工会经费预算开支,校工会决定给予各分工会增加1000元的教职工文体活动费。各分工会于12月20日前凭开展教职工活动的相关发票(包括场租费、用球和用水等发票)到校工会签审报销。
请各分工会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发动尽可能多的教职工参与到文体活动当中。
校 工 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