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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广东商学院教工羽毛球团体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15


原发布日期:2010-03-17  

粤商院教工〔2010〕5号

各分工会:

为了关心教职工的健康,增强教职工的体质,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促进各分工会以及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工会定于2010年3月下旬至6月中旬举办教工羽毛球团体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3月30至6月12日

1.第一阶段:3月30日至5月18日逢周二下午2:30—7:00

2.第二阶段:5月18日至6月1日逢周二下午2:30—7:00、6月5日(周六)、12日(周六)

二、比赛地点:第一阶段在校本部体育馆三楼,第二阶段比赛地点待定

请各分工会将参赛运动员名单及电子版于3月22日(周一)前交到校工会(办公楼701)。

比赛将严格执行赛程表及竞赛规程,并评选组织奖。希望各分工会认真按照竞赛的赛程及规程组织运动员的训练与比赛,以确保本次比赛规范、紧凑、顺利地进行。

 

附件:

1.2010年广东商学院教工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2.2010年广东商学院教工羽毛球团体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3.2010年广东商学院教工羽毛球团体赛第一阶段比赛赛程

 

 

                                校 工 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

2010年广东商学院

教工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校工会

二、协办单位

体育部、教工羽毛球协会、学生羽毛球协会

三、参赛形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限报一队。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3月30至6月12日

第一阶段:3月30日至5月18日逢周二下午2:30—7:00

第二阶段:5月18日至6月1日逢周二下午2:30—7:00、6月5日(周六)、12日(周六)

2.比赛地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十六强赛在校本部体育馆三楼,第二阶段决一至八名比赛的地点待定。

五、竞赛项目

团体赛,出场顺序:混合双打、男子双打(1名40岁以上即可)、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40岁以上)、男子双打。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我校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教职工(运动员身体状况由各分工会负责核准)。

七、报名办法

1.每个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在每队同一场比赛中,运动员不得兼项,参赛运动员不得少于12人(7男5女)。

2.各分工会必须在2010年3 月22 日(周一)前将参赛运动员名单报到校工会。

八、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赛,依2008年教工羽毛球赛成绩按抽签办法分A、B、C、D、E、F、G、H八个小组(抽签办法:将2008年教工羽毛球赛前八名设为种子队,第一轮为种子队抽签,采用蛇形抽签办法;第二轮为进入十六强但未进八强的队伍抽签;第三轮为其他队伍抽签),每个小组取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再次抽签(抽签办法:一个半区的第一名与另一半区的第二名重新组成一个半区,并先由第一名抽签确定其位置,再由第二名对第一名进行配对抽签),十六强比赛采用淘汰赛,八强比赛上下半区均采用单循环赛,四强比赛采用佩奇制。

3.比赛采用七场四胜制,每场三局二胜制。第一阶段均打满七场,第二阶段采取“见四收”的竞赛办法,即:先胜四场的队伍获胜。

4.比赛采用每局15分每球得分制。当每局双方赛至14平时,先得2分者获胜;如双方赛至19平时,先取得20分者获胜;第三局赛至8分双方交换场地。

5.循环赛的记分办法:按获胜场数定名次;如遇两队积分相同,则两队间胜者列前;如小组计分遇三不服(即A赢B、B赢C、C赢A)时,以局数优胜计算;局数相同时,以小分优胜计算;小分相同时,则由抽签决定名次。

6.参赛单位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时间、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

(1)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调整比赛顺序和场地。

(2)为了使比赛顺利进行,参赛队应在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将上场运动员名单送到裁判长处,名单一经交换,不能更改。如比赛开始时参赛队仍未交上场运动员名单,则视其自动弃权,并判对阵方该场比赛以4∶0的比分获胜。

(3)参赛运动员应按时参加比赛,如参赛运动员迟到超过10分钟,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场比赛,并判对阵方该场比赛以2∶0的比分获胜。

7.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比赛,确实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的,经大会指定医生检查确认,经裁判组同意,可以换替补队员上场比赛,该队员不得再参加后面的比赛。

8.40岁(1970年6月30日前出生)以上的参赛运动员年龄由分工会核准。如有虚报年龄的,经查属实的则视其放弃该场比赛,并判对阵方该场比赛以2∶0的比分获胜。

9.本队中如有参赛运动员同名同姓的,请在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及上场运动员名单中标识清楚,否则视该名运动员自动放弃该场比赛,并判对阵方该场比赛以2∶0的比分获胜。

10.比赛用球:指定用球。

九、奖励办法

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1600元、第三名1400元、第四名1200元、第五名和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和第八名900元、进入十六强但未进八强队伍700元、组织奖的队伍500元。

十、仲裁委员会及裁判组

1.仲裁委员会由王小波、郑红艳、王建国、蔡建辉、陈发荣、韩畴鹏同志担任。

2.裁判组由校工会聘请羽毛球专业人员以及学生羽毛球协会的成员组成。

十一、“组织奖”评比条件

1.部门党政领导重视并积极参与;

2.教职工参与面广;

3.尊重裁判,尊重对手;

4.精心组织,不迟到,不弃权;

5.精神风貌好,胜不骄,败不馁;

6. 运动员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参加比赛。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校工会。

 

  

 

附件2:

                      2010年广东商学院教工

                  羽毛球团体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分工会:(盖章)

领队


教练


男队员

  

 出生年月

女队员

  

出生年月

 

 

 

40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40岁

上(含40岁)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