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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5浏览次数:10

 

粤财大教工〔2019〕12号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报告

 

审计处:

    根据你处出具的《关于王小波同志任原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级)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校工会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和工会实际,对照贵处提出两方面的整改建议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的问题

    校工会内部进行了认真探讨和尝试整改,从工会法和工会工作规范性看,确实应该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且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从法规、制度和技术层面都无障碍。校工会与分管校领导和财务处进行了认真探讨协商,但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存在一些困难:一是校工会现有的工作人员超负荷的运转,工作人员人手不足,且在位的没有会计核算的专业知识,难于进行独立会义核算。二是如一定按建议一步到位落实,必须给校工会增加专业人员编制或委托财务处协助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方能早日实行工会账务独立核算之目的,但受学校编制的制约,校工会和财务处均没有增加工作人员的可能性。为此,我们经与财务处商定,在未改变目前状况前提下,将进一步优化各层面管理,指定财务处2名工作人员专门协助工会管理工会账目。人手到位就马上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

    二、关于将非编员工纳入工会会员的问题

    针对我校目前有非编制教职工747人,占全校教职工的31.39%,分布于党政、群团、教学、科研、教辅和附属所有部门单位,其中218人从事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工作, 25人从事技工岗工作, 504人从事工勤安保工作等实际。我们通过座谈、电话访谈、书面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非编教职工加入工会的状况进行调查,通过各方努力,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分工会都已基本达成赞成非编加入工会组织的共识。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在于学校没有计提非编教职工的工会经费,对在编教职工的工会经费提取,受学校财力不足等原因,也没有按工会法足额工资提取2%,而是按了省财政统发工资部分提取2%。为此,我们从将以下三方面努力落实:一是争取学校经费支持,参考正编教职工的做法,允许非编教职工工作满一年后,在自愿的情况下,给予非编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享受与正编教职工同等待遇。二是在学校还不能支撑全体非编教职工加入工会组织所需的经费时,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允许非编教职工参加,建议分工会也参照校工会的做法,其他的福利校工会和各分工会视的实际情况而定;三是在顶层制度设计上鼓励有创收的分工会(单位)参照学校做法,利用本部门管理费,开展非编教职工工会活动。

    特此报告。

 

 

                       校工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