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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 保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10

分工会

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和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1周年之际,校工会开展了“巾帼心向党”系列庆祝活动。为关心关爱女教职工,促进家家幸福安康,现开展“庆百年 做实事 情暖女职工”活动,组织广大教职工自愿参与由广州市妇联主办“第四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保障,服务女职工及职工家庭,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引领学党史、知党恩、念党情、跟党走具体事宜如下。

一、保障对象

在广州市工作、生活的女性均可参加,无年龄、户籍限制。

二、缴费标准

每份99元/保障3年,每人限购一份。

三、保障项目

1.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障:12000元(即诊即赔付);

2.女性特定重大疾病首次住院津贴:50元/天(最高赔付90天)

3.18周岁及以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障:250000元;

4.18周岁以下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保障:250000元。

详细条款见《“玫瑰公益——第四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实施方案》(附件)中的“七、保险保障责任说明”。

四、保障期间

2021年3月8日0:00起至2024年3月7日24:00止,为期三年。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障有90天医学等待期;已参加第三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的女性,在参加第四期爱心计划时免除医学等待期,实现原有保障人群升级对接

五、参保方式

参保人自行办理,于3月31日前手机扫描右图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明确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投保”;线上缴费,完成参保。

    六、保单查询

名成功后,扫描右图二维码,关注“广州女性”官微,点击“爱心计划”“参保查询”。

未尽事宜可拨打服务热线400-930-6830,020-95519,或详询广东财经大学爱心妈妈服务人员王杭泉(代码44010080100573),电话13570267807。

请各分工会将此通知转发教职工,建议大家自愿参加,奉献爱心,加强保障。

 

附件:附件: 广州市妇联关于印发“玫瑰公益-第四期广州妈妈爱心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