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调研的函》的通知
各分工会,各“双代会”代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保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调研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教学院部推动《规定》实施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面临的挑战、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由已开展二级教代会的分工会填报)
(二)关于《规定》具体条文的修改建议与理由;其他有利于优化和落实《规定》,促进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由“双代会”代表提交至分工会审核、汇总并上报)
二、调研要求
请各分工会围绕调研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意见,并于11月27日前将电子版PDF(分工会主席签字)及可编辑文档两个版本发送至校工会邮箱:xgh@gdufe.edu.cn。联系人:曾艳,联系电话:84096822,13922232678。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调研的函.pdf
校工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