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
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校工会“暖人心工程”,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在2023年春节到来之际,校工会拟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2023年春节前。
二、慰问对象
1.会员本人患重大疾病(不含已康复)。
2.会员本人现患病住院。
3.会员本人及家庭因意外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原因致困。
4.全国(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5.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三、慰问经费
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四、慰问方式
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报送材料,按照上级工会有关文件、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有关程序审核确定慰问对象,开展慰问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摸查、审核工作,准确掌握需要慰问的教职工情况。
2.及时上报材料。需慰问的教职工名单及情况说明于12月26日前报校工会,联系人:曾艳,联系电话:84096822。
特此通知。
附件:
校工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