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下发《关于转发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粤教工﹝2023﹞7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通知要求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19日中午前将相关推荐表(含word电子版和盖章、签字扫描pdf版)报送至校工会,邮箱:xgh@gdufe.edu.cn,校工会将按通知要求和相关程序,择优推荐。
联系人:曾艳,电话:020-84096822,13922232678。
校工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1:关于转发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粤教工﹝2023﹞79号).pdf
1-1.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pdf
1-2.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推荐信息汇总表》(共4个).xls
1-3.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申报推荐登记表》(共6个).docx
1-6.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