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与调解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7﹞107号)规定,学校首届教职工申诉处理与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履职届满,现需换届,请各分工会民主推荐1名教职工作为第二届申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办事公道;任职年龄须能任满一届(4年)。
二、报送时间。推荐表纸质版于11月16日前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德楼2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h@gduf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曾艳,020-84096822。
附件:第二届教职工申诉处理与调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校工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