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东财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一直以来,在省教科文卫工会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工会会员的积极参与下,各分工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拼搏奋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评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集体。9个,占分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教学单位6个,非教学单位3个。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9名,各分工会名额占分工会会员总人数的十分之一,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在岗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其中至少有1名是分工会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工会改革发展,真正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分工会工作。分工会制度健全、组织有力,人员齐备、按期换届、适时调整、选优配强分工会班子。
3.切实履行工会组织参与、维护、建设、教育职能。按期召开二级教代会,贯彻分工会主席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竭诚服务教职工。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认真倾听教职工呼声,积极反映教职工意愿,真正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5.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作为,有效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贯彻落实精准防控、科学防控措施,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健康权益。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支持、助力分工会开展工作,在分工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
3.关爱集体、乐于奉献。积极组织参与分工会和校工会各项活动,起到骨干作用。热忱服务教职工,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声誉。
4.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表现突出,用实际行动维护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会员。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
1.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总结工作,对照《广东财经大学分工会工作考核测评表》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自评总分达80分以上的分工会,可申报先进集体。
2.校工会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分工会工作考核测评表》,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申报的分工会进行测评。
3.召开校工会委员与分工会主席会议,按类别(教学单位分工会和非教学单位分工会)对申报分工会进行投票评选,按得票率计分。
4.评选按两部分计分:测评分占比80%,校工会委员与分工会主席会议得票率计分占比20%。两项分数进行加总,总分高者当选。如遇总分相等不能确定,则以测评分列前者当选;如仍不能确定,再比较得票率计分。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名单公示7天。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将授予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3000元和500元奖励。
五、评选时间及上报材料
请各分工会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前将“先进集体分工会申报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分工会工作考核测评表”同支撑材料一并报校工会。纸质版材料经分工会主席签字、所在党组织盖章后交至综合楼822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统一命名“**分工会评先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xgh@gdufe.edu.cn,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4096570。
附件:
校工会